【无效宣告】“B站UP主”第41类内容创作商标(恶意抢注)被宣告无效

阅读:448 2025-11-20 20:30:20

【无效宣告】“B站UP主”第41类内容创作商标(恶意抢注)被宣告无效由商标转让平台发布: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某公司注册的第41类"B站UP主"商标作出无效宣告裁定,认定该商标构成恶意抢注,依法予以宣告无效。这一决定不仅维护了B站社区文化的健康发展,更为互联网内容创作领域的商标保护树立了重要标杆。

该案争议商标"B站UP主"由某公司在2021年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培训、娱乐服务、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等服务上。经调查发现,该公司与哔哩哔哩平台及其内容创作者群体并无关联,却在明知"B站UP主"已成为特定社区文化标识的情况下,仍将其申请注册为商标,明显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主观恶意。

在审理过程中,商标评审委员会重点考量了三个关键因素:"B站UP主"作为哔哩哔哩平台内容创作者的特定称谓,经过长期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其次,被申请人无法提供正当使用该标识的合理解释;最后,该注册行为可能造成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的混淆误认。基于以上事实,认定该商标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关于"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

这一裁决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在互联网内容创作蓬勃发展的今天,各类网络社区特有的文化标识往往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但需要明确的是,这些标识本质上属于特定社区共同创造的文化成果,不应被个别主体通过商标注册的方式据为己有。商标注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任何企图通过抢注他人已使用并具有影响力的标识来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

对于广大内容创作者而言,此案也提醒我们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一方面要尊重他人的在先权利,避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保护自身创作成果,对于具有商业价值的独创标识,应当及时通过合法途径寻求保护。

该案的裁定结果体现了商标审查机构对网络新业态、新模式下商标保护的前瞻性思考,为构建清朗的网络知识产权环境提供了重要借鉴。期待在未来,随着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不断完善,能够为内容创作者营造更加公平、健康的创作环境,让创新活力在法治轨道上持续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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