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决定】“绿色标签”第42类认证服务商标因未使用被撤销

阅读:406 2026-01-11 16:30:14

【撤销决定】“绿色标签”第42类认证服务商标因未使用被撤销由商标转让平台发布: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近期,商标局依法对第XXXXXXX号“绿色标签”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2类技术研究、质量认证等服务上)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案件进行了审理。

经查,该商标注册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在2019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期间,在核定使用的“技术研究、质量体系认证”等服务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亦未说明其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商标局认为,注册人提供的零星产品宣传册、内部会议纪要等材料,或未显示时间,或未涉及核定服务项目,均无法形成有效使用证据链,不足以证明其在上述三年期间内对涉案商标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

据此,商标局认定,“绿色标签”商标在指定期间内,于核定使用的服务上确已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且无正当理由。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商标局决定:撤销第XXXXXXX号“绿色标签”商标在“技术研究、质量体系认证”等服务上的注册,并予公告。原《商标注册证》作废。

该决定再次提醒所有商标权利人,商标注册后并非一劳永逸,依法使用是维持商标权利有效的根本。权利人应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并注意留存包含商标标识、使用时间、服务项目等要素的完整证据,如服务合同、发票、广告宣传资料等,以应对可能面临的撤销风险,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撤销决定】“绿色标签”第42类认证服务商标因未使用被撤销由商标转让提供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商标阅读 更多>
推荐精品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