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核准】“县域公共品牌”第35类集体商标试点获批

阅读:236 2025-12-25 00:30:15

【集体商标核准】“县域公共品牌”第35类集体商标试点获批由商标转让平台发布: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核准了以“县域公共品牌”为核心的第35类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标志着我国在运用商标制度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方面迈出了创新而坚实的一步。此次试点获批,不仅是一个法律程序的完成,更是一项富有前瞻性的制度实践,为全国范围内类似公共品牌的培育与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宝贵经验。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此次获批的“县域公共品牌”集体商标,其核心在于“公共”与“集体”的结合。它由县域内相关产业协会或管理机构作为注册人,统一持有和管理,授权符合特定标准、代表本县优质特色的企业或农户共同使用。这有效解决了单个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和农户,品牌创建能力弱、市场知名度低、维权成本高的普遍困境。

核准注册的第35类服务,主要涉及“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这意味着,持有该集体商标的组织,可以统一进行区域品牌的宣传推广、品质监控、渠道建设和市场管理。通过统一的品牌形象、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能够将县域内分散的优质产品与服务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强大的市场合力,提升整个区域的产业竞争力和品牌溢价能力。

此次试点成功,是知识产权工作主动融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体现。它探索出了一条通过商标品牌建设,将地方特色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的新路径。未来,随着该模式的推广与深化,预计将有更多县域公共品牌涌现,在“统一品牌、共享价值、共担责任”的机制下,带动农业升级、农民增收,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品牌动能,绘就产业兴、乡村美、农民富的崭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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