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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商标核准】“景德镇陶瓷”第21类工艺品集体商标新申请获核准由商标转让平台发布: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正式核准“景德镇陶瓷”作为集体商标在第21类工艺品类别注册。这一标志性事件不仅为景德镇千年陶瓷文化注入新的法律保障,更在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中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作为享誉世界的陶瓷之都,景德镇拥有1700多年的制瓷历史,其陶瓷工艺集历代名窑之大成,汇各地技艺之精华,形成了“白如玉、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磬”的独特风格。从青花、粉彩到玲珑、颜色釉,每一件景德镇陶瓷作品都凝聚着匠人的智慧与心血,承载着中华文明的深厚底蕴。然而,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一些非景德镇产瓷器也开始打着“景德镇陶瓷”的旗号进行销售,严重损害了景德镇陶瓷的品牌形象和消费者权益。
集体商标的核准注册,恰逢其时地为这一困境提供了解决方案。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规定,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景德镇陶瓷”集体商标的注册主体是景德镇陶瓷协会,该协会将制定严格的使用管理规则,对符合景德镇陶瓷原产地、特定品质要求的生产者授权使用该商标。
这一制度设计具有多重意义。从法律层面看,集体商标为“景德镇陶瓷”这一传统品牌构筑起坚固的法律屏障。任何未经授权使用该商标的行为都将构成侵权,商标权利人可依法维权。从产业层面看,集体商标将推动景德镇陶瓷产业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使用集体商标的企业必须符合统一的原料、工艺、质量等标准,这将倒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促进产业整体升级。从文化传承层面看,集体商标成为景德镇陶瓷文化的重要载体,通过商标使用管理,确保每一件标有“景德镇陶瓷”的产品都能传承正宗技艺,延续文化基因。
值得注意的是,“景德镇陶瓷”集体商标核准注册的过程本身就是一次传统与现代的完美融合。在申请过程中,景德镇陶瓷协会不仅梳理了景德镇陶瓷的历史文献、工艺特点和品质特征,还借鉴了国际地理标志保护的先进经验,最终形成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契合产业实际的管理规则。这种古今交融、中西合璧的探索,为其他传统工艺美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本。
集体商标的核准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后续的使用、管理和保护。景德镇陶瓷协会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体系,定期对使用集体商标的产品进行抽检,确保品质始终如一。同时,还要加强品牌推广,通过参展、电商、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让更多消费者认识集体商标、信赖集体商标。对于侵权行为要坚决打击,维护集体商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从更广阔的视角看,“景德镇陶瓷”集体商标的核准注册,是我国加强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安溪铁观音、宜兴紫砂、苏州刺绣等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传统产品相继获得地理标志或集体商标保护,形成了传统文化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这种保护不仅守护了传统工艺的纯正血脉,更赋予传统文化新的时代价值,使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焕发新的生机。
千年窑火不熄,匠心传承不息。“景德镇陶瓷”集体商标的核准,如同为这座千年瓷都点亮了一盏法治明灯。在这盏明灯的照耀下,景德镇陶瓷必将以更加自信的姿态走向世界,让中国陶瓷文化在世界舞台上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这也启示我们,在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今天,要善于运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让传统文化在法治保障下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贡献力量。
【集体商标核准】“景德镇陶瓷”第21类工艺品集体商标新申请获核准由商标转让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