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展公告】“景德镇瓷器”第21类工艺品集体商标续展核准

阅读:368 2025-12-20 12:30:18

【续展公告】“景德镇瓷器”第21类工艺品集体商标续展核准由商标转让平台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由景德镇市陶瓷协会持有的“景德镇瓷器”集体商标(注册号:第XXXXXX号)续展注册成功。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1类,主要包括瓷器、陶器等工艺品。续展后的商标专用权有效期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景德镇瓷器”作为一项具有悠久历史与深厚文化底蕴的集体商标,不仅是景德镇地区陶瓷产业的共同品牌标识,更是中国陶瓷文化走向世界的一张重要名片。此次续展核准,是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景德镇陶瓷产业长期以来坚持质量、传承技艺、维护品牌声誉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景德镇瓷器”这一地理标志性品牌法律效力的持续保障。它标志着该集体商标的法律保护得以延续,为景德镇陶瓷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此次续展工作由商标权人景德镇市陶瓷协会依法提出申请,并经过严格审查程序后获得核准。这体现了权利主体积极履行商标管理职责,主动维护品牌权益的法律意识。续展成功后,景德镇市陶瓷协会将继续依据其章程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对“景德镇瓷器”集体商标进行规范管理。只有符合特定产地、工艺、质量标准的成员,方可被授权使用该商标,以此确保使用该商标的产品均能代表“景德镇瓷器”应有的品质特色与文化内涵。协会将进一步加强商标使用的监督与指导,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景德镇瓷器”集体商标的顺利续展,对于推动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的建设,提升区域特色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具有深远意义。它不仅保护了传承千年的陶瓷技艺与文化遗产,更通过品牌化的法律手段,将历史积淀转化为现代产业发展优势。我们期待,在有效的法律保护与行业自律下,“景德镇瓷器”品牌能够历久弥新,继续闪耀世界,为中国陶瓷艺术的繁荣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公告。

【续展公告】“景德镇瓷器”第21类工艺品集体商标续展核准由商标转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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