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商标被抢注怎么办?“马德里异议”+当地诉讼双路径维权(附案例)
海外商标被抢注怎么办?“马德里异议”+当地诉讼双路径维权(附案例)由商标转让平台发布:
面对海外商标被抢注的困境,企业往往感到措手不及。然而,通过“马德里异议”与当地诉讼相结合的双路径维权策略,可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这一方法不仅能够利用国际条约的便利性,还能借助当地法律的具体规定,形成立体化的保护网络。
当发现商标在《马德里协定》成员国被抢注时,可以立即启动“马德里异议”程序。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国际注册商标在指定国公告后,当地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通常为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该国商标主管机关提出异议。例如,一家中国企业的商标在欧盟被抢注,可以在欧盟知识产权局公告期内提交异议申请,主张抢注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与自身在先权利冲突。异议成功,则抢注商标不予注册。这一路径成本较低、周期相对较短,尤其适合抢注尚在公告期、未正式注册的情况。
若抢注商标已获注册,或异议未果,则需启动第二条路径——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依据通常是抢注行为构成恶意注册,侵犯企业在先商号权、著作权或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权益。以2019年“王致和”商标德国维权案为例,该中华老字号商标在德国被抢注后,企业首先尝试异议程序未完全解决问题,随后诉至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法院最终认定抢注者恶意明显,判决撤销抢注商标并禁止使用。此案表明,当地诉讼虽耗时较长、成本较高,但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并对恶意抢注者形成有力震慑。
双路径并非孤立,而应协同运用。实践中,可并行推进:一方面通过马德里异议施加压力,延缓或阻止抢注商标合法化;另一方面积极准备诉讼材料,一旦异议受阻,立即启动司法程序。两者结合,既能利用异议程序的效率优势,又能依托诉讼的强制执行力。
维权过程中需注重证据收集,包括企业商标的在先使用证据、知名度证明、抢注者恶意证据(如双方往来函电、抢注者囤积商标记录等)以及权利冲突证据。同时,熟悉目标国法律与国际条约的具体适用也至关重要。
海外商标被抢注并非无解难题。通过“马德里异议”与当地诉讼的双路径维权,企业可以主动出击,有效捍卫自身品牌权益。这一策略既体现了对国际规则的灵活运用,也彰显了依靠法律武器坚决抵制恶意抢注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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