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泡沫反思:40%企业“为注册而注册”,闲置商标待盘活
数量泡沫反思:40%企业“为注册而注册”,闲置商标待盘活由商标转让平台发布:
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商标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战略价值已得到广泛认可。然而,一个引人深思的现象正悄然浮现:大量商标被注册后并未投入实际使用,而是静静地躺在企业的知识产权库中,成为“沉睡”的资产。据相关市场调研与行政数据显示,约有40%的注册商标属于“为注册而注册”,其持有人并无立即或长期的商业使用计划。这种“注册即闲置”的行为,不仅造成了行政资源的浪费,更在市场上形成了某种程度的“数量泡沫”,扭曲了商标制度鼓励创新、区分来源的本意,阻碍了真正有需求的市场主体获取优质商标资源。这背后,是企业防御性策略、对无形资产价值的片面理解、制度成本与收益错配等多重因素交织的结果。如何理性看待这一泡沫,盘活巨量的闲置商标,使其回归价值创造的轨道,已成为企业界、法律界和行政管理部门共同面临的课题。
一、 商标“数量泡沫”的生成逻辑与多维镜像
商标注册量的迅猛增长,本是经济活跃、品牌意识觉醒的积极信号。但当增长脱离实际使用需求,演变为一种“圈地运动”时,泡沫便开始滋生。
1. 防御性注册的过度扩张。 这是导致闲置商标产生的最主要原因之一。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或品牌意识强烈的创新型企业,出于对未来业务拓展的预判和对品牌保护的焦虑,往往会采取“全类别注册”或“关联类别广泛注册”的策略。例如,一家主营食品的企业,可能同时注册了化工、机械、甚至医药类的商标,以防他人在这些领域使用相同或近似标识,造成品牌稀释或负面联想。这种策略在逻辑上具有合理性,但其边界往往模糊。当防御性注册远超企业现实与可预见未来的业务范围时,大量注册后便长期闲置的商标便产生了。更有甚者,一些企业会注册大量与自身主品牌近似的“联合商标”或“防御商标”,构成严密的商标护城河,但这些商标中的绝大部分可能永远没有机会出现在市场上。
2. 投机性注册的短期逐利。 这是一类更为纯粹的“为注册而注册”。部分注册人并非基于自身使用需求,而是敏锐地(或投机地)捕捉到某些词汇、图形的潜在商业价值,或预判某些行业、名人的热度,抢先进行注册,旨在日后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牟利。这类行为常游走在法律边缘,有时直接表现为恶意抢注。尽管商标法设置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条款予以规制,但在实践中,认定“恶意”需要证据,程序复杂,使得不少投机者得以成功注册并持有商标,等待“待价而沽”。这些商标从诞生之初就注定是闲置的,除非找到合适的买家。
3. 项目制或试错性注册的遗留问题。 企业在开发新产品、启动新项目时,常会为此专门注册新商标。然而,市场无情,许多项目可能中途夭折,或产品上市后反响平平迅速退市。对应的商标便随之被遗忘,留在了企业的资产清单上,成为“僵尸商标”。一些企业在品牌升级换代后,旧商标被新商标取代,旧标识虽仍有历史价值,但已无主动使用的计划,同样加入了闲置行列。
4. 制度成本与感知价值的错配。 目前在我国,商标注册的官方成本相对较低,而维持一个注册商标(主要是续展费用)的成本在长达十年的周期内也显得并不高昂。这种较低的持有成本,降低了企业放弃闲置商标的意愿。“反正花不了多少钱,先留着说不定以后有用”成为一种普遍心态。与此同时,企业对商标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体系往往不完善,无法准确量化一个闲置商标的持有成本(包括管理成本、机会成本)与潜在风险,导致大量低效资产无法被及时清理。
5. 信息不对称与交易壁垒。 即使企业有意转让闲置商标,需求方也苦于寻找合适资源。传统的商标转让信息分散、透明度低,交易过程专业性强、周期长、风险较高(如存在权属瑕疵、被提撤销风险等)。这种高昂的交易成本,严重阻碍了闲置商标的流动,使得供给与需求无法有效匹配,进一步加剧了闲置状况。
二、 “数量泡沫”下的隐忧与反思
闲置商标的堆积,绝非无害的静态库存,它对企业自身、市场竞争秩序以及商标法律制度的健康运行,都构成了实质性的负面影响。
对企业而言:
资产虚胖与效率低下: 大量闲置商标徒增企业资产管理负担,导致知识产权资产结构虚胖,真实运营效率低下。企业需要为这些商标进行维护、管理、续展,耗费不必要的行政与财务资源。
战略迷失与创新惰性: 过度依赖防御性注册可能使企业陷入“商标军备竞赛”,将本应用于产品创新、服务提升、品牌建设的精力与资源分散。有时,手握大量商标反而可能模糊了企业的核心品牌战略焦点。
法律风险积聚: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即“撤三”程序)。闲置商标正是“撤三”申请的主要目标。一旦被成功撤销,企业不仅失去该商标权,可能还会影响其整体的商标布局和品牌防御体系。
对市场与竞争者而言:
阻碍正当进入与创新: 大量优质或具有天然描述性的词汇、图形被闲置占用,抬高了后来者进入市场的门槛。新兴企业或创业者常常面临“心仪的名称已被注册但未使用”的困境,被迫选择次优方案,增加了品牌启动成本,甚至抑制了创新活力。
扭曲价格信号与资源配置: 商标注册量的泡沫式增长,扭曲了反映真实创新与品牌活动的市场信号。同时,行政审查资源被大量无使用意图的申请占用,可能导致审查周期延长,影响确有需求申请人的效率。
对商标法律制度而言:
侵蚀制度根基: 商标法的核心原则是“使用产生权利,注册予以确认和保护”。大量“注而不用”的行为,背离了商标保护“使用”的本质,使注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异化为“符号垄断”工具,削弱了法律的正当性基础。
增加行政与司法负担: 处理围绕闲置商标产生的异议、无效、撤三等纠纷,消耗了大量的行政和司法资源,影响了制度运行的整体效率。
反思: 我们必须认识到,商标的价值不在于“拥有”,而在于“使用”中产生的商誉积累。一个被持续、规范使用的普通商标,其价值远高于一个被束之高阁的所谓“创意”商标。当前的数量泡沫,是市场参与者对商标功能认知偏差、制度激励导向以及市场自律不足共同作用的结果。它提醒我们,需要从追求注册数量转向关注使用质量和资产效率。
三、 盘活之道:多方协同破局闲置困局
化解商标数量泡沫,盘活闲置资源,非一方之力可成,需要企业、市场服务机构、行政与立法机构形成合力,构建一个促进商标资源高效流动和优化配置的生态系统。
(一) 企业层面:从“资产持有者”到“资产运营者”
企业是闲置商标的源头,也应是盘活行动的核心主体。
1. 实施商标审计与动态管理: 建立定期的商标资产审计制度,全面梳理商标库,依据业务现状与发展战略,对商标进行分类管理:核心在用商标、防御储备商标、项目遗留商标、完全闲置商标等。建立清晰的商标生命周期管理流程。
2. 建立内部评估与决策机制: 对于闲置商标,评估其潜在价值(历史积淀、设计美感、类别覆盖等)、维持成本及法律风险。基于评估,做出明确决策:是积极投入使用、许可他人使用、对外转让,还是主动放弃(不再续展)或应对可能到来的“撤三”程序。
3. 主动参与市场流通: 对于确定转让的商标,企业应主动寻求合规、高效的处置渠道。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进行估值、推广和交易,提高处置成功率。
4. 强化使用意识与证据留存: 对于意在保留的商标,尤其是防御性商标,需注意《商标法》关于使用的要求。可通过关联公司许可使用、象征性使用(需注意法律风险)并完整留存使用证据,以应对潜在的“撤三”风险,将法律上的“闲置”状态转化为有证据支持的“战略性储备”状态。
(二) 市场与服务层面:搭建高效流转的“基础设施”
一个活跃、透明、可信的二级交易市场是盘活闲置商标的关键。
1. 发展专业化、数字化的交易平台: 鼓励发展集信息发布、价值评估、信用担保、法律咨询、交易撮合、手续代办于一体的综合性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商标信息的智能匹配、价值初评和风险筛查,极大降低交易的信息成本和信任成本。
2. 培育专业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 推动商标代理机构从传统的注册申请服务,向资产诊断、布局规划、交易经纪、金融化运作等高端服务延伸。培育一批具有品牌评估、交易策划、法律风控能力的专业运营机构。
3. 探索商标金融化创新: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基于闲置商标资产的融资模式,如商标权质押贷款、证券化等。这不仅能帮助企业盘活资产获得现金流,也能通过金融机构的介入,间接推动商标资产的规范管理和价值发现。
4. 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行业协会、商会可以组织内部成员间的商标资源对接,或建立行业性的商标共享池,针对行业共性需求,探索联合持有、许可使用等新模式。
(三) 行政与立法层面:优化制度设计,强化引导与约束
政府“看得见的手”需通过制度优化,引导市场预期,矫正市场失灵。
1. 优化费用结构,强化使用导向: 研究调整商标规费结构,例如适当提高注册申请费或新增申请门槛,但显著降低续展费用,鼓励长期使用而非盲目注册。探索引入商标“维持费”或“使用声明”制度,在注册后特定年限要求提交使用证据或说明未使用的正当理由,并缴纳相应费用,增加“为注册而注册”的持有成本。
2. 严格执行“撤三”制度,畅通退出渠道: 进一步简化“撤三”申请流程,降低申请人举证负担(如利用大数据初步筛查),提高审查效率。使“撤三”成为清理闲置商标、释放资源的有力常规武器,而非仅停留在法律条文上。
3. 严厉打击恶意注册,净化注册环境: 持续加大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审查、异议、无效等各环节从严把握,提高其违法成本。公布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4. 加强公共服务与信息披露: 官方平台可提供更便捷的商标状态查询、使用信息检索(如关联企业信息、网络使用痕迹等初步线索)。研究建立官方的或官助民办的闲置商标信息公示平台,促进信息对称。
5. 完善商标价值评估指引: 联合专业机构,研究发布商标价值评估的参考标准或指引,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建立对商标资产价值的理性认知。
(四) 司法层面:在个案中明晰规则,树立导向
司法机关通过裁判,可以明确法律边界,引导市场主体行为。
1. 在侵权赔偿中体现“使用”价值: 在商标侵权损害赔偿计算中,更加强调权利人的实际使用情况、商标知名度与商誉贡献。对于从未使用或使用范围极小的商标,在确定赔偿额时予以充分考虑,避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2. 严格解释“正当理由”不使用: 在“撤三”案件和侵权抗辩案件中,对“正当理由”进行严格而合理的解释,防止企业以宽泛的“战略性储备”、“市场准备期”等理由无限期地维持闲置商标。
四、 展望:从“商标大国”迈向“商标强国”
中国早已是商标申请量与注册量世界第一的“商标大国”。然而,大不等于强。商标实力的核心,不在于仓库里囤积了多少注册证,而在于市场上活跃着多少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在于知识产权资产能否高效转化为企业的竞争力和国家的经济动能。
盘活闲置商标,化解数量泡沫,正是我们从“商标大国”迈向“商标强国”的必经之路。这是一场深刻的理念变革,要求企业重新审视商标战略,从简单的“占有”思维升级为“运营”思维;这也是一次系统的工程,需要市场服务的完善、制度设计的优化和全社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提升。
当企业乐于将闲置商标流转到更需要它的创业者手中,当市场能够像配置其他生产要素一样高效配置商标资源,当制度能够有效激励使用、抑制囤积,我们迎来的将是一个更健康、更活跃、更富有创新精神的品牌生态。届时,商标将真正摆脱“纸面资产”的桎梏,在流动与使用中持续创造价值,为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品牌力量。这不仅是知识产权的管理课题,更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篇章。
数量泡沫反思:40%企业“为注册而注册”,闲置商标待盘活由商标转让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