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注册误区:指定国保护≠全球通用,需单独声明“延伸保护”
马德里注册误区:指定国保护≠全球通用,需单独声明“延伸保护”由商标转让平台发布:
许多企业在进行国际商标布局时,常常会陷入一个普遍的认知误区:认为通过马德里体系在多个成员国成功注册了商标,就等于获得了全球统一的、无差别的保护。这种想法,源于对马德里体系“指定国”保护机制的本质理解不够透彻。实际上,通过马德里体系获得的商标权,并非一个单一的“全球商标”,而是一系列在各自指定国独立生效的国家注册的集合。其中,一个至关重要且容易被忽视的环节,就是对“延伸保护”的单独声明与确认。
马德里体系的核心流程是“一件申请、一种语言、一次缴费,指定多个成员国”。申请人以其在原属国(如中国)的基础申请或注册为依据,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提交一份国际申请,并列出希望获得保护的成员国名单,这些国家即为“指定国”。国际局形式审查后,会将申请转交给各指定国的商标主管机关。关键在于,从这一刻起,国际申请便进入了各国独立的实质审查程序。
这里就引出了“延伸保护”这一核心概念。所谓“延伸保护”,是指国际申请在某个指定国领土内产生法律效力的过程。它不是自动的、无条件的。每个指定国的商标主管机关都会依据其本国法律,对国际申请进行与直接在该国提交申请同等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在先冲突商标、是否缺乏显著性、是否违反公序良俗等。如果审查通过,该国会向国际局发出“授予保护”的通知,这意味着商标在该国的“延伸保护”已获批准,权利正式生效。反之,如果审查中发现驳回理由,该国也会发出“临时驳回”通知,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通常通过该国代理律师)进行答复或申诉,否则在该国的“延伸保护”将无法实现。
因此,将“指定国”简单等同于“已受保护国”是一个危险的误解。指定仅仅表达了申请人的意向,而“延伸保护”的核准才是权利落地的标志。企业必须密切关注WIPO下发的通知,特别是各指定国发出的“临时驳回”文件,并及时采取法律行动,否则可能会在重要的目标市场丧失商标权利,前期投入的国际注册费用也可能付诸东流。
即使“延伸保护”成功获得,后续的商标维护,如续展、变更、转让等,虽然可以通过马德里体系进行集中管理,但其权利效力范围、使用要求、遭遇侵权时的维权法律程序,仍完全受各指定国国内法的管辖。这意味着商标在A国和B国的保护强度、维权难度可能截然不同。
马德里体系是商标国际注册的“高速公路”,极大地提升了申请效率,但它并未改变商标权地域性的根本原则。企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指定不等于保护,成功注册国际商标的关键,在于确保在每一个目标市场的“延伸保护”得以顺利落地。 忽视对“延伸保护”状态的跟踪与应对,无异于在国际化征程中埋下隐患。只有深入理解规则,主动管理流程,才能让商标真正成为开拓全球市场的坚实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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