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商标审查质量提升行动:重点抽查“夸大功效”“模仿知名品牌”类商标
2024商标审查质量提升行动:重点抽查“夸大功效”“模仿知名品牌”类商标由商标转让平台发布: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持续繁荣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显著增强,商标注册申请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商标作为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核心标志,其注册与保护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激励创新创造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商标申请热潮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部分申请人为追求短期商业利益,刻意申请注册含有“夸大功效”描述或刻意“模仿知名品牌”的商标,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也对消费者构成了误导,侵害了在先合法权利人的权益,长远来看更不利于健康商业文化的培育和营商环境的优化。为有效应对这一挑战,切实提升商标审查质量与效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启动了“商标审查质量提升行动”,并将对“夸大功效”和“模仿知名品牌”两类商标进行重点抽查,作为此次行动的关键抓手与突破口。
一、 问题聚焦:两类商标乱象的实质与危害
“夸大功效”类商标,通常指在商标文字或图案中,直接或暗示性地宣称其商品或服务具有超出其实际功能、品质或效果的描述。例如,在普通食品上使用“益智”“长生”等词汇,在普通化妆品上标注“特效”“根治”等字样。这类商标的实质,是企图利用商标注册的形式,规避《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对商品宣传的严格规制,将本应受到严格审查的广告用语“包装”成商标,从而在市场上进行误导性宣传。其危害显而易见:它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可能使其基于错误认知做出购买决策,损害其合法权益;其次,它破坏了诚信经营的市场准则,对守法经营者构成不正当竞争;最后,它削弱了商标本身识别来源的基本功能,使其异化为虚假宣传的工具,损害了商标制度的公信力。
“模仿知名品牌”类商标,则是指非权利人出于搭便车、傍名牌的目的,申请注册与已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这种模仿可能体现在文字、图形、读音、含义或整体组合的近似上,有时甚至进行细微的、刻意的修改,企图蒙混过关。其实质是一种典型的“寄生性”商业行为,企图无偿利用他人长期经营积累的商业信誉和市场影响力,快速获取市场关注和不当利益。其危害更为深远:第一,它直接侵害了在先知名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稀释其商标的显著性和独特性,可能导致品牌价值的贬损;第二,它造成市场混淆,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来源产生误认,扰乱市场秩序;第三,它严重挫伤了企业培育自主品牌、进行长期创新的积极性,助长了投机取巧的不良风气,与国家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战略方向背道而驰。
这两类商标申请行为,往往并非出于真实的使用意图,而是带有明显的投机和寻租色彩。它们大量挤占宝贵的行政审查资源和数据库资源,增加了合法申请人的等待时间和不确定性,成为提升商标审查效率和质量必须清除的“路障”。
二、 行动内核:2024质量提升行动的战略部署与重点抽查机制
2024年“商标审查质量提升行动”并非一次简单的短期整治,而是一项系统性的、旨在构建长效治理机制的深度改革。其核心目标是通过精准施策、强化审查、协同共治,显著提升商标审查的精准性、一致性和权威性,从根本上遏制不良商标的申请注册,净化商标注册环境。
在此框架下,将“夸大功效”和“模仿知名品牌”两类商标列为重点抽查对象,体现了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的工作思路。重点抽查机制将贯穿于商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异议、无效宣告等全流程环节,并突出以下关键举措:
1. 智能筛查与人工研判相结合,提升发现精度。 行动将充分利用已建成并不断优化的大数据、人工智能审查辅助系统。针对“夸大功效”类,系统将建立和完善涉及医疗效果、品质担保、绝对化用语等的敏感词库与语义分析模型,进行初步自动筛查与风险预警。针对“模仿知名品牌”类,系统将强化对高知名度商标、驰名商标的跨类别检索与图形相似度比对能力。所有由系统标记的高风险申请,将自动转入重点审查通道,由经验丰富的审查员进行集中、细致的人工研判,确保判断的准确性。
2. 统一审查标准与个案指导并行,确保尺度一致。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针对这两类商标的认定,出台更细化、更具操作性的审查指南和案例指引。例如,明确“夸大功效”的认定边界,列举典型词汇和情形;细化“模仿知名品牌”中“恶意”的考量因素,如申请人背景、注册后行为模式等。同时,通过加强内部培训、建立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强化审查质量抽检与考评,确保全国审查员执行标准的统一性,最大限度减少因审查尺度差异带来的不确定性。
3. 强化主动审查与依职权驳回,体现从严导向。 在实质审查阶段,对于明显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的“夸大功效”商标,以及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驰名商标保护)、第三十条(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第三十二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等条款的“模仿知名品牌”商标,审查员将依法依职权主动予以驳回,不再被动等待异议程序。这传递出审查机关主动作为、前端拦截不良申请的明确信号。
4. 畅通社会监督与权利人行权渠道,形成共治合力。 行动将进一步加强商标申请与审查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方便公众和市场监督。同时,优化异议和无效宣告程序,鼓励和支持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积极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对已初步审定或已注册的上述两类商标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请求。审查机关将对此类案件予以优先审理、快速处理,并对查证属实的恶意申请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包括不予注册、宣告无效,并在必要时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纳入信用记录。
5. 深化跨部门协同与源头治理,构建长效机制。 商标审查质量的提升,离不开全链条的治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与市场监管、广告监管、行业主管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与执法协作。例如,将商标注册中的“夸大功效”信息通报给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后续监管的线索;在打击“模仿知名品牌”时,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形成联动。同时,加强面向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普法宣传与诚信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商标注册观念,从源头上减少非正常申请。
三、 深远意义:超越审查本身的多维价值
对“夸大功效”和“模仿知名品牌”两类商标的重点抽查与严格规制,其意义远不止于提升商标审查的个案质量。它是一场深刻的治理实践,具有多方面的深远价值:
这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实屏障。 通过杜绝利用商标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宣传的可能,保障了消费者在清晰、真实的信息环境下做出自由选择,保护了其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其次,这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严厉打击傍名牌、搭便车行为,就是对诚信经营、自主创新者的最大鼓励和保护。一个商标注册秩序井然、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的市场环境,能够稳定经营者预期,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吸引国内外优质资本和人才,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不可或缺的一环。
再次,这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 高质量发展要求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商标是创新成果市场化的重要载体。清除商标领域的投机土壤,迫使企业将资源更多地投入到产品研发、品质提升和品牌建设等实质性创新活动中,有助于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世界声誉的自主品牌,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最后,这是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 此次行动综合运用技术手段、标准完善、流程优化、协同共治等多种方式,针对长期存在的顽疾进行系统治理,展现了知识产权治理体系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从单一部门管理向多元社会共治的深刻转变,是推进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次重要练兵。
结语
2024年“商标审查质量提升行动”及其对“夸大功效”“模仿知名品牌”类商标的重点抽查,是我国商标工作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的鲜明标志。它直面问题,精准出击,旨在通过严格的审查与治理,重塑商标注册领域的清风正气。这不仅是一场必要的“排毒”与“净化”,更是一次积极的“引导”与“建设”。我们期待,通过这一扎实的行动,能够有效遏制商标领域的乱象,显著提升商标审查质量与效率,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最终为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筑起更加坚固的法治基石与制度保障。这需要审查机关的坚定履职,需要权利人的积极维权,需要代理机构的行业自律,也需要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创新诚信文化的共同滋养。唯有如此,中国的商标事业才能在健康的轨道上行稳致远,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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