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商标新规实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需提交“产地证明+品质检测报告”
地理标志商标新规实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需提交“产地证明+品质检测报告”由商标转让平台发布: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新规,对地理标志商标的申请与使用管理提出更明确要求。其中一项核心变化是,以农产品为代表的“区域公用品牌”在申请注册或续展时,除常规材料外,必须同步提交由地方政府或指定机构出具的“产地证明”,以及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的“品质检测报告”。
这一规定旨在强化地理标志的“真实性”与“特定品质”两大核心属性。过去,一些品牌虽冠以地域名称,但其产品可能并非全部来源于该区域,或品质参差不齐,损害了地理标志的信誉和消费者权益。新规通过“产地证明”从源头确保产品产自特定地域,依托于当地独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因素;“品质检测报告”则用科学数据量化并验证产品所具有的独特品质、声誉或其他特征,二者缺一不可。
此举将有效遏制“搭便车”和假冒行为,推动“区域公用品牌”从粗放式管理走向精细化、标准化运营。对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而言,意味着需要建立更完善的产地溯源管理和品质监控体系;对生产者而言,则必须严格遵循传统工艺和标准,确保产品“名实相符”。长远来看,新规有助于提升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的整体声誉和市场竞争力,让真正承载着地域文化与自然馈赠的特色农产品,在法律的护航下行稳致远,惠及一方产业与民生。
地理标志商标新规实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需提交“产地证明+品质检测报告”由商标转让发布